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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科创】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二届“五四杯”暨第十五届“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za402    时间: 2016-11-28 13:06
标题: 【科创】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二届“五四杯”暨第十五届“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团代会关于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以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高水平、特色化、专业化的共青团育人模式,为我校广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搭建有效平台,传承特色鲜明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品牌文化,同时为选拔高水平作品推荐参加2017年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本校学生(含在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组队参加。
二、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三、比赛流程
(一)院系初赛:2016年9月-10月下旬,各院系团委进行比赛发动、作品征集、院系初赛,于10月23日前完成本院系的作品初赛工作,并在10月29日前将院系初赛总结报告电子版报校团委学生科技创新中心(总结报告包括:初赛总结、作品情况、未能进入复赛作品情况及相应的数据、图片),未组织初赛的院系将不允许申报学校决赛作品。校团委将对院系初赛作品数量(往届重复参赛作品不计入参赛数量)进行评分,计入团体总分。院赛一等奖获奖比例不大于作品总数的20%,二等奖不大于30%,三等奖不大于40%。
(二)学校决赛申报:各院系初赛结束后,在一等奖、二等奖的获奖作品中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按照要求填写《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申报书》,于10月29日下班前将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及《院系申报作品汇总表》电子版(以上表格在“启航网”公告信息栏提供下载)报送至校学生科技协会(启航活动中心354室)。每个院系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总数最多12件,上届“五四杯”、“优胜杯”获奖院系可额外直推3件作品,每名学生限报一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作品不得超过作品的总数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
(三)学校决赛作品审核:校团委将在11月上旬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各院系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进行评审、查重工作,确定入围学校决赛的作品并对入围学校决赛作品按项目类别进行分类,11月中旬发布入围决赛名单。
(四)学校决赛评比:拟于11月下旬在启航活动中心阳光大厅举行,组委会将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企业家担任评委,按照《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决赛评审规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现场问辩、评审,最终确定各类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决赛布展采用按照项目类别的情况进行布展。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包括科学和生活各个领域,要注重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学术性和科学性。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应有作品实物(含软件、硬件、工艺或模型和实物照片)。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实物,经组委会同意,可以交完整的设计方案和规范图纸参加竞赛。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包括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及未发表均可参赛(时间为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之间发表),与导师或其他教师合写的论文不得参赛,学生毕业(学位)论文不得参赛。
(二)鼓励跨院系合作的作品参赛,由第一作者所在院系负责申报。
(三)进入学校决赛的参赛学生团队需详细填写《第二十二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并按申报书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导师评语、报刊或学术会议的录用通知、专利证明材料等)。论文须交报刊原文或复印、打印件。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
(四)校团委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决赛作品进行筛选,最终确定进入学校决赛的作品。
(五)学校决赛评委只评出特、一、二等奖,其余均为三等奖,院系团体总分以院系初赛评分和院系申报学校决赛作品获奖成绩两部分决定。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竞赛分设科技发明制作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的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二)奖励说明
1.学校将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院系2016年度“五四杯”荣誉称号,授予团体总分第二、三、四名的院系及总排名与上届相比提升最显著的院系,共计4个院系2016年度“优胜杯”荣誉称号,并对在“五四杯”竞赛中组织指导、宣传发动等工作表现突出的院系“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获得“五四杯”、“优胜杯”院系,可向明年“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学校决赛额外直推3件作品。
2.学校将推荐竞赛中优秀作品论文在校内刊物发表,并对该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的版面费资助。
3.学校将选择优秀作品在校大学生科技馆予以公开展出,并颁发校级收录证书,作品材料将汇编成优秀作品集存档。
六、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竞赛组织工作,做好院系作品征集、初赛组织等有关工作,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普及参与面。
(二)各院系团委要充分挖掘学生中优秀作品,调动和发挥参赛作品指导教师、学院科创导航员的积极作用,切实保证学院初赛作品质量,切实保证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作品的高水平性。
(三)各院系团委要积极争取所在院系领导、创新实验室的支持,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进行参赛。
(四)获得“五四杯”二等奖以上的作品和该作品排名前三的作者,将作为第十五届“挑战杯”国赛、省赛、“创青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内大学生科研立项的优先推荐对象,作为明年外出参赛的重点支持对象。
(五)对于本届“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的特等奖、一等奖作品,校团委将给予特殊项目资助,帮助学生进一步完善作品。
未尽事宜可咨询:校团委于云亮 电话:82518117,贾刚 电话:82519007;校大学生科协 陈自旺 电话:18804627680,邮箱:kc@hrb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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