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专业(类) | 填报条件 |
1 | 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类、工程力学、航空航天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轮机工程、自动化类、水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水声)、计算机类、软件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符合报名条件(经济、管理学科特长除外)的理科考生 |
2 | 工商管理类、金融学 | 符合报名条件的理科考生 |
3 | 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 符合报名条件的文科考生 |
优惠等级 | 条件 | 录取政策 |
A级 | 素质考核合格,凭报名条件1或学科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考生 | 高考成绩(投档成绩,下同)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予以录取。 |
B级 | 素质考核合格,学科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考生 | 1.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予以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考生线下20分),予以录取。 |
C级 | 素质考核合格,学科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考生 | 1.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予以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线下10分),予以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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